臺北市立圖書館
約僱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7/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4等至4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圖書館景新分館(臺北市文山區景後街151號5-10樓) |
工作內容 | (一)櫃臺流通事務,配合輪值假日及早晚班。 (二)館舍及修繕(燈具照明、機電設備、空調、消防安全、哺乳室、節能等)。 (三)大樓管委會事務。 (四)保全、政風(遺失物、監視系統、宣導統計)。 (五)清潔管理、飲水機、文具五金、報紙登收。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須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以電子檔案方式,於114年7月25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景新分館約僱辦事員職務」,逾期概不受理。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者,請再以電話確認傳送成功。(電話:02-29331244)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 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預計自通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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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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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無
職等
4等至4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櫃臺流通事務,配合輪值假日及早晚班。 (二)館舍及修繕(燈具照明、機電設備、空調、消防安全、哺乳室、節能等)。 (三)大樓管委會事務。 (四)保全、政風(遺失物、監視系統、宣導統計)。 (五)清潔管理、飲水機、文具五金、報紙登收。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須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以電子檔案方式,於114年7月25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景新分館約僱辦事員職務」,逾期概不受理。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者,請再以電話確認傳送成功。(電話:02-29331244)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 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預計自通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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