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18
刊登起迄日 114/07/18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市八卦路896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校園環境與設施控管。 2.辦理財產設備控管。 3.辦理採購招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職缺名稱: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約僱⼈員(職務代理⼈)1名 機關名稱: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 薪 資:參照約僱⼈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依實際學歷及相關經歷敘薪任⽤,報酬薪點280,⽉薪38,948元。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具有綜合行政工作經驗、曾辦理採購業務及熟悉電腦文書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請於114年7月23日前逕寄本校總務處收(南投市八卦路89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下文件請以A4 紙張規格,依序排列): 1.應徵人員履歷表(需貼上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工作經驗內容及期間)。 2.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各項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二)上述資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如提供資料不實有偽照或變照者,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校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校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後1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1至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起訖時間:自報到日起至聘期寫至8月5日,被代理人如繼續請假,則續聘至被代理人銷假前一日解雇,代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處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 (六)聯絡人:松小姐 聯絡電話:049-2291831轉3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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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校園環境與設施控管。 2.辦理財產設備控管。 3.辦理採購招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職缺名稱: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約僱⼈員(職務代理⼈)1名 機關名稱: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 薪 資:參照約僱⼈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依實際學歷及相關經歷敘薪任⽤,報酬薪點280,⽉薪38,948元。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具有綜合行政工作經驗、曾辦理採購業務及熟悉電腦文書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請於114年7月23日前逕寄本校總務處收(南投市八卦路89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下文件請以A4 紙張規格,依序排列): 1.應徵人員履歷表(需貼上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工作經驗內容及期間)。 2.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各項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二)上述資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如提供資料不實有偽照或變照者,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校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校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後1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1至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起訖時間:自報到日起至聘期寫至8月5日,被代理人如繼續請假,則續聘至被代理人銷假前一日解雇,代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處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 (六)聯絡人:松小姐 聯絡電話:049-2291831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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