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航空副調查官
公告日 | 11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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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8/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職稱 | 航空副調查官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 |
工作內容 | 1. 蒐集國內外飛航事故調查資料並執行相關飛航事故調查等事項。 2. 蒐集國內外飛航事故調查、法規、技術與程序。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以下學經歷之一: (1)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從事軍航/民航飛行實務專長經歷(含旋翼機),且具六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2)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英語口語溝通、電腦操作及中、英文寫作能力者為佳。可提供英文多益測驗或其他英文檢定測驗成績如托福、雅思、全民英檢者列為加分項目。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含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4.具工作熱忱及社會使命感之特質。 5.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尤佳: (1)經相關航空類別考試、國家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獲有證書者。 (2)具與上述相關工作所具備之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書/證明者 (3)具旋翼機飛行員證照者。 6.通過筆試、口試後,需經體格檢查符合標準者,始予錄用。 |
聯絡方式 | 1.請附履歷表(格式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14)年8月17日前郵寄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廖主任收,聯絡電話(02)7727-621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航空調查組副調查官」字樣(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來電詢問。檢送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僅作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依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本會聘用人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曾調查或處理之交通運輸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8/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職稱
航空副調查官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蒐集國內外飛航事故調查資料並執行相關飛航事故調查等事項。 2. 蒐集國內外飛航事故調查、法規、技術與程序。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以下學經歷之一: (1)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從事軍航/民航飛行實務專長經歷(含旋翼機),且具六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2)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英語口語溝通、電腦操作及中、英文寫作能力者為佳。可提供英文多益測驗或其他英文檢定測驗成績如托福、雅思、全民英檢者列為加分項目。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含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4.具工作熱忱及社會使命感之特質。 5.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尤佳: (1)經相關航空類別考試、國家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獲有證書者。 (2)具與上述相關工作所具備之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書/證明者 (3)具旋翼機飛行員證照者。 6.通過筆試、口試後,需經體格檢查符合標準者,始予錄用。
聯絡方式
1.請附履歷表(格式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14)年8月17日前郵寄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廖主任收,聯絡電話(02)7727-621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航空調查組副調查官」字樣(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來電詢問。檢送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僅作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依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本會聘用人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曾調查或處理之交通運輸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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