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7/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7/2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5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市府大樓電梯、電扶梯、洗窗機等昇降設備維護管理業務。 二、辦理市府大樓電視牆維護管理及申請播放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
| 聯絡方式 | 一、本案職缺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4年12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行管科高考職代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後,逐項填寫)。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府大樓電梯、電扶梯、洗窗機等昇降設備維護管理業務。 二、辦理市府大樓電視牆維護管理及申請播放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4年12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行管科高考職代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後,逐項填寫)。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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