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技佐

公告日 114/07/19
刊登起迄日 114/07/18 ~ 114/07/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技佐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工作內容 (一) 本館資通訊及網路安全相關業務。 (二) 本館資訊系統之管理維運。 (三) 本館資訊服務事宜之規劃辦理。 (四) 本館資訊預算之規劃編列、執行及核銷。 (五) 本館資訊相關業務聯繫窗口。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銓敘審定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備良好資訊專業、跨組室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尤佳。 (四)具備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能力及主動積極敬業精神尤佳。 (五)具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七)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聯絡方式 一、自114年7月18日(星期五)起至114年7月27日(星期日)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7月27日(星期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處理職系技佐』,(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相關證件、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現職派令 (三)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資訊處理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資訊處理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資通訊相關證照等,無者免附)。 (九)切結書(附表2)。 (十)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1.現職派令 2.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資訊處理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資訊處理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資通訊相關證照等,無者免附) 8.切結書 9.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 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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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技佐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本館資通訊及網路安全相關業務。 (二) 本館資訊系統之管理維運。 (三) 本館資訊服務事宜之規劃辦理。 (四) 本館資訊預算之規劃編列、執行及核銷。 (五) 本館資訊相關業務聯繫窗口。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銓敘審定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備良好資訊專業、跨組室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尤佳。 (四)具備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能力及主動積極敬業精神尤佳。 (五)具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七)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聯絡方式

一、自114年7月18日(星期五)起至114年7月27日(星期日)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7月27日(星期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處理職系技佐』,(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相關證件、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現職派令 (三)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資訊處理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資訊處理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資通訊相關證照等,無者免附)。 (九)切結書(附表2)。 (十)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1.現職派令 2.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資訊處理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資訊處理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資通訊相關證照等,無者免附) 8.切結書 9.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 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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