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書記

公告日 114/07/19
刊登起迄日 114/07/18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
工作內容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後點選DK:職缺應徵/應徵職缺,再搜尋本所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報名。 2.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或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7865921轉193林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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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1~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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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後點選DK:職缺應徵/應徵職缺,再搜尋本所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報名。 2.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或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7865921轉193林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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