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約僱科員
| 公告日 | 114/07/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 職稱 | 約僱科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
| 工作內容 | 1.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申請設立許可等事項。。 2.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變動登記及核可等事項。。 3.編制臺北市宗教業務年報。。 4.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4年7月25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郵寄均請註明應徵宗教禮俗科約僱科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3);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宗教禮俗科陳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 6241 )。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宗教禮俗科科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3.待遇:月薪 280 薪點(折合金額 38,948 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 2 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申請設立許可等事項。。 2.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變動登記及核可等事項。。 3.編制臺北市宗教業務年報。。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4年7月25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郵寄均請註明應徵宗教禮俗科約僱科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3);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宗教禮俗科陳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 6241 )。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宗教禮俗科科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3.待遇:月薪 280 薪點(折合金額 38,948 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 2 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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