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7/19
刊登起迄日 114/07/19 ~ 114/07/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工作內容 1、文書處理相關事宜(公文處理績效、公文輔導與訓練及時效管理、公文查詢與督導考核及月報表之造報等事項、電子公文製作傳遞作業與輔導事項)。 2、市長室交辦案件統計列管(秘機信)、人民申請案件、陳情案件列管及本所機關電子郵件信箱列管事項。 3、機關出版品管理作業事項。 4、愛心志工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至本職務預計出缺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熟悉公文系統各項功能處理及電腦操作技能。 三、嫻熟文書處理、公文研考及檔案管理相關法規。 四、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積極任事,且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 五、曾任文書研考相關業務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預計114年8月29日出缺,意者請於114年7月28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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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9 ~ 114/07/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文書處理相關事宜(公文處理績效、公文輔導與訓練及時效管理、公文查詢與督導考核及月報表之造報等事項、電子公文製作傳遞作業與輔導事項)。 2、市長室交辦案件統計列管(秘機信)、人民申請案件、陳情案件列管及本所機關電子郵件信箱列管事項。 3、機關出版品管理作業事項。 4、愛心志工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至本職務預計出缺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熟悉公文系統各項功能處理及電腦操作技能。 三、嫻熟文書處理、公文研考及檔案管理相關法規。 四、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積極任事,且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 五、曾任文書研考相關業務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預計114年8月29日出缺,意者請於114年7月28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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