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公告日 | 114/07/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8/0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 職稱 |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基隆市 |
| 工作地點 |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2號),並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籌調派。 |
| 工作內容 | 1. 輔導行政相關工作及協助推動重大學生輔導政策。 2. 提供學校、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3. 協助宣導學生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知能。 4. 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5. 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6. 協助個案管理。 7. 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8. 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9. 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10.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11. 學習診斷與輔導。 12. 進行特殊個案學生(含少年事件、偏差行為、家庭暴力、性侵害、自傷/殺、脆弱家庭及高風險家庭等個案學生)之輔導。 13. 個案資源連結、運用與整合。 14. 其他輔導相關工作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或具備本國諮商或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三)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及第10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14年08月05日(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郵寄地址:206316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2號人事室,信封請註明「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四)聯絡電話:02-24567126轉251(人事室)、206(輔導室)。 二、報名應繳表件 備齊相關證件與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成冊,佐證資料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 (一)報名表件 1.報名資料檢核表 2.甄選報名表(含最近半年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無則免附) 7.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8.自傳與未來工作願景 9.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無則免附) 10.切結書 (二)報名表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亦不得參與甄選。 (三)相關簡章與報名表等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klcivs.kl.edu.tw/)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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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8/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 輔導行政相關工作及協助推動重大學生輔導政策。 2. 提供學校、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3. 協助宣導學生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知能。 4. 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5. 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6. 協助個案管理。 7. 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8. 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9. 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10.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11. 學習診斷與輔導。 12. 進行特殊個案學生(含少年事件、偏差行為、家庭暴力、性侵害、自傷/殺、脆弱家庭及高風險家庭等個案學生)之輔導。 13. 個案資源連結、運用與整合。 14. 其他輔導相關工作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或具備本國諮商或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三)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及第10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14年08月05日(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郵寄地址:206316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2號人事室,信封請註明「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四)聯絡電話:02-24567126轉251(人事室)、206(輔導室)。 二、報名應繳表件 備齊相關證件與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成冊,佐證資料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 (一)報名表件 1.報名資料檢核表 2.甄選報名表(含最近半年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無則免附) 7.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8.自傳與未來工作願景 9.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無則免附) 10.切結書 (二)報名表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亦不得參與甄選。 (三)相關簡章與報名表等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klcivs.k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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