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
分館主任
公告日 | 11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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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職稱 | 分館主任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圖書館天母分館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分館各項業務。 (二)館務經營管理、品質政策執行。 (三)分館年度工作計畫及概預算規劃及執行。 (四)人員運用、訓練、督導與考核。 (五)出席相關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或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領導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請於自傳中說明相關具體業務經驗)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4年7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將報名表件(含切結書及簡歷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其他相關專業證明),相關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逾期報名恕不受理,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三)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一併上傳相關證件影本。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五)洽詢電話:(02)2755-2823分機2733姚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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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職稱
分館主任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綜理分館各項業務。 (二)館務經營管理、品質政策執行。 (三)分館年度工作計畫及概預算規劃及執行。 (四)人員運用、訓練、督導與考核。 (五)出席相關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或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領導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請於自傳中說明相關具體業務經驗)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將報名表件(含切結書及簡歷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其他相關專業證明),相關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逾期報名恕不受理,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三)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一併上傳相關證件影本。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五)洽詢電話:(02)2755-2823分機2733姚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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