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4/07/19
刊登起迄日 114/07/19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立國風國⺠中學 花蓮市林政街7號
工作內容 一、學生差假、勤惰、操行、獎懲資料電腦線上登記、彙整公布。40% 二、學生活動、體育、生活教育一般性業務之擬辦。30% 三、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2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之公務⼈員。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應徵,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 請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員皆 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PDF電⼦檔上傳「事求⼈」網⾴ 1.切結書 應徵⼈請仔細閱讀切結書之「備註」法規說明,除非有違反第⼀、⼆點之情事,否則應為全部打勾之情形。 【注意】應徵期間如非「留職停薪或延⻑病假」者,請勿隨意勾選。 請⾄「本府⼈事處⾸⾴/表格下載區/⼈⼒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切結書」下載(網址: 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銓審函 現職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3.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參考第三點說明,另寄「Word電⼦檔」(可編輯)⾄[email protected]。 4.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採購證照等。 三、寄送電⼦郵件: 請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並以電⼦郵件寄送「Word」電⼦檔(可編輯)⾄[email protected];未於期限 內提供本資料表電⼦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上開資料表請⾄「本府⼈事處網⾴⾸⾴/表格下載/⼈⼒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職員」下載「外補職缺應 徵者資料表(範本)-學校職缺」(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述並提供上開第⼆、三點之相關文件者,亦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皆不另通 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 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 七、聯絡⼈:國風國中⼈事室:葉建朝、電話:03-8323847分機:4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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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9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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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差假、勤惰、操行、獎懲資料電腦線上登記、彙整公布。40% 二、學生活動、體育、生活教育一般性業務之擬辦。30% 三、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2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之公務⼈員。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應徵,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 請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員皆 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PDF電⼦檔上傳「事求⼈」網⾴ 1.切結書 應徵⼈請仔細閱讀切結書之「備註」法規說明,除非有違反第⼀、⼆點之情事,否則應為全部打勾之情形。 【注意】應徵期間如非「留職停薪或延⻑病假」者,請勿隨意勾選。 請⾄「本府⼈事處⾸⾴/表格下載區/⼈⼒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切結書」下載(網址: 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銓審函 現職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3.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參考第三點說明,另寄「Word電⼦檔」(可編輯)⾄[email protected]。 4.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採購證照等。 三、寄送電⼦郵件: 請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並以電⼦郵件寄送「Word」電⼦檔(可編輯)⾄[email protected];未於期限 內提供本資料表電⼦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上開資料表請⾄「本府⼈事處網⾴⾸⾴/表格下載/⼈⼒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職員」下載「外補職缺應 徵者資料表(範本)-學校職缺」(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述並提供上開第⼆、三點之相關文件者,亦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皆不另通 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 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 七、聯絡⼈:國風國中⼈事室:葉建朝、電話:03-8323847分機: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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