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技正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30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技正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工作內容 1.執行或協助本院各項資訊安全計畫之規劃、推動等業務。 2.執行或協助本院數位系統、數位典藏資料分析及相關應用之規劃、推動等業務。 3.執行或協助本院數位內容、數位巡展之規劃、推動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學士畢業學歷者,並具有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 3.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4.通過(相當)英檢初(中)級者尤佳。 5.對博物館與藝術人文相關事務有興趣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7.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8.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3年11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還「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點還【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下列資料:(1)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學歷證明文件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2)外國語言能力(如英語、日語...等)之檢定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該系統。 2.未於期限內上傳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3.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11月12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數位資訊室資訊處理職系技正」。 4.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務預計於113年12月3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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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30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技正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執行或協助本院各項資訊安全計畫之規劃、推動等業務。 2.執行或協助本院數位系統、數位典藏資料分析及相關應用之規劃、推動等業務。 3.執行或協助本院數位內容、數位巡展之規劃、推動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學士畢業學歷者,並具有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 3.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4.通過(相當)英檢初(中)級者尤佳。 5.對博物館與藝術人文相關事務有興趣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7.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8.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3年11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還「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點還【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下列資料:(1)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學歷證明文件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2)外國語言能力(如英語、日語...等)之檢定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該系統。 2.未於期限內上傳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3.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11月12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數位資訊室資訊處理職系技正」。 4.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務預計於113年12月3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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