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出納組長

公告日 114/07/23
刊登起迄日 114/07/23 ~ 114/08/05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九十七號)
工作內容 (一) 擬訂出納管理章則,籌畫、擬定與執行本組人員事務。 (二) 辦理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出納保管業務事項。 (三) 辦理付款憑單、電連存帳、領款保管、現金結存業務事項。 (四)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五) 辦理暫收暫付預付墊付等收付業務事項。 (六) 員工各項薪資請領發放及扣解捐款貸款、保險費、福利互助金等解繳事項、各類所得稅扣繳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現職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審合格在案。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具採購證照、出納實務、財產管理及文書業務經驗者為佳。 (五) 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動調整。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 【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非現職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延平國小出納組長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 (02)25942439#651蘇主任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繳附證件: (一) 報名資料除報名表(請貼妥相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及個人自傳外,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檔案以10MB 為限):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3年獎懲證件,可自行增列其他能力證明文件。 (二) 如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甄試時間、地點: (一) 日期:114年8月12日(二)。 (二) 方式: 1.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擇優標準:依本校校務需求並參考報名者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進修研習、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不合格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甄試方式為 面試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儀容態度等評定之。 3.應徵人員成績不符本校需求者,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 (三)地點:本校二樓校史室。 (四)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另擇日辦理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試人自行上網查閱。 甄選結果: (一) 經本校甄審作業程序完成後公告於本校網站「訊息公告」。 (二) 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除錄取者予以通知外,餘不另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則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非現職人員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始得進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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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23 ~ 114/08/05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擬訂出納管理章則,籌畫、擬定與執行本組人員事務。 (二) 辦理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出納保管業務事項。 (三) 辦理付款憑單、電連存帳、領款保管、現金結存業務事項。 (四)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五) 辦理暫收暫付預付墊付等收付業務事項。 (六) 員工各項薪資請領發放及扣解捐款貸款、保險費、福利互助金等解繳事項、各類所得稅扣繳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現職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審合格在案。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具採購證照、出納實務、財產管理及文書業務經驗者為佳。 (五) 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動調整。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 【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非現職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延平國小出納組長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 (02)25942439#651蘇主任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繳附證件: (一) 報名資料除報名表(請貼妥相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及個人自傳外,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檔案以10MB 為限):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3年獎懲證件,可自行增列其他能力證明文件。 (二) 如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甄試時間、地點: (一) 日期:114年8月12日(二)。 (二) 方式: 1.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擇優標準:依本校校務需求並參考報名者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進修研習、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不合格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甄試方式為 面試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儀容態度等評定之。 3.應徵人員成績不符本校需求者,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 (三)地點:本校二樓校史室。 (四)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另擇日辦理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試人自行上網查閱。 甄選結果: (一) 經本校甄審作業程序完成後公告於本校網站「訊息公告」。 (二) 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除錄取者予以通知外,餘不另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則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非現職人員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始得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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