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衛生局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公告日 113/12/02
刊登起迄日 113/12/02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衛生局
職稱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職系
職等 6等3階312薪點,月酬42,120元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本局現有缺額地區為:台東市長照中心(3名職缺)、池上鄉衛生所(1名職缺)、成功鎮衛生所(1名職缺)、關山鎮衛生所(1名職缺)、鹿野鄉衛生所(1名職缺) (正、備取人員屆時依成績及志願序進用)
工作內容 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 一、長照需求評估。 二、長照服務連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四、其他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於中央主管機關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公告「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修正實施前已在職者,如未具該表所定進用資格者,經任職之照管中心評估表現優良者得繼續留任。 (8)另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1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2911A號函說明二所示,於111年9月2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前在職者,依機關考核成績優良得以聘用人員續任原機關。 二、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應徵相關表格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x7jnnZ)下載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3)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約聘人員) (4)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6)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無者免附) (7)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8)切結書(請親筆簽名)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黃小姐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5、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長期照顧科約聘照顧管理專員-應徵地區)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113/11/06~1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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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衛生局

職稱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職系

職等

6等3階312薪點,月酬42,120元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 一、長照需求評估。 二、長照服務連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四、其他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於中央主管機關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公告「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修正實施前已在職者,如未具該表所定進用資格者,經任職之照管中心評估表現優良者得繼續留任。 (8)另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1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2911A號函說明二所示,於111年9月2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前在職者,依機關考核成績優良得以聘用人員續任原機關。 二、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應徵相關表格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x7jnnZ)下載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3)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約聘人員) (4)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6)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無者免附) (7)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8)切結書(請親筆簽名)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黃小姐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5、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長期照顧科約聘照顧管理專員-應徵地區)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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