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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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局交通技術職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交通或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2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2月5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1)甄選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工作經歷等資料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連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朱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工作期程: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七)待遇:月薪37,800元 (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16朱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25~1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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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局交通技術職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交通或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2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2月5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1)甄選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工作經歷等資料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連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朱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工作期程: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七)待遇:月薪37,800元 (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16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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