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7/24
刊登起迄日 114/07/23 ~ 114/08/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50號)
工作內容 1.動物收容所管理、動物保護、犬貓絕育、動物疾病檢診、實驗動物管理、寵物業登記與管理、輸出入動物追蹤檢疫。 2.畜牧場登記管理、畜情調查、屠宰場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畜產推廣、違法屠宰及斃死畜禽非法流供食用查緝。 3.獸醫診療機構管理、經濟動物、寵物及野生動物疾病防疫檢疫、動物用藥品抽驗與管理、飼料登記與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二)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五) 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日(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bit.ly/2KSbxBO),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新照片)並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獸醫師證書、7.獸醫師執業執照、8.其他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 (03)5216121轉376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23 ~ 114/08/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動物收容所管理、動物保護、犬貓絕育、動物疾病檢診、實驗動物管理、寵物業登記與管理、輸出入動物追蹤檢疫。 2.畜牧場登記管理、畜情調查、屠宰場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畜產推廣、違法屠宰及斃死畜禽非法流供食用查緝。 3.獸醫診療機構管理、經濟動物、寵物及野生動物疾病防疫檢疫、動物用藥品抽驗與管理、飼料登記與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二)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五) 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日(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bit.ly/2KSbxBO),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新照片)並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獸醫師證書、7.獸醫師執業執照、8.其他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 (03)5216121轉376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