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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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2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 |
工作內容 | 1. 財產(含文具)管理。 2. 繳款書開立及文書綜合業務。 |
資格條件 | 1. 限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資料庫管理等電腦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及第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止。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7)。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畢業證書或相關服務證明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 同一面)。 4、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 同一面)。 5、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 五、本職缺自人員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 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月薪28,350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 本職缺報名截止日為113.12.16 (以郵戳為憑)。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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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2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財產(含文具)管理。 2. 繳款書開立及文書綜合業務。
資格條件
1. 限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資料庫管理等電腦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及第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止。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7)。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畢業證書或相關服務證明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 同一面)。 4、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 同一面)。 5、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 五、本職缺自人員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 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月薪28,350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 本職缺報名截止日為113.12.16 (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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