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科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30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新興跨域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新興跨域組行政庶務彙整工作。 (二)協辦國際數位產業鏈結相關計畫之推動、輔導、管考與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本職務限持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資格者。 (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2、工作內容: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42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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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30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新興跨域組行政庶務彙整工作。 (二)協辦國際數位產業鏈結相關計畫之推動、輔導、管考與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本職務限持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資格者。 (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2、工作內容: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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