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02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1.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位於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交叉口) |
工作內容 | 1.辦理檔案管理及文書處理工作(如收發文、郵件寄送、檔案掃描等)。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具政府機關職務代理、檔案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等能力。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提供個人履歷表及下列文件影本: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身心障礙手冊。 (4) 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以掛號郵寄秘書室魏小姐收(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於郵件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履歷表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3.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2,000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4.僱用期間:預定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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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檔案管理及文書處理工作(如收發文、郵件寄送、檔案掃描等)。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具政府機關職務代理、檔案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等能力。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提供個人履歷表及下列文件影本: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身心障礙手冊。 (4) 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以掛號郵寄秘書室魏小姐收(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於郵件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履歷表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3.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2,000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4.僱用期間:預定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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