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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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0/30 ~ 113/1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中央研究院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院本部秘書處) |
工作內容 | 一、輿情蒐集、匯報、研處,以及日常媒體聯繫。 二、宣傳推廣本院重要研究成果、政策或獎項資訊,形式包括自主採訪撰稿、發布新聞資料、辦理記者會、接洽媒體訪談、舉辦科普演講等。 三、參與公共事務協調,主辦促進公共形象之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備優良的中文寫作及外語溝通能力者尤佳(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邏輯清晰、熱於學習,對新事物有好奇心並積極求知。 三、能自律盡責獨立工作,於團隊合作中亦能展現助人精神。 四、具媒體或公關相關工作、承辦機關活動、新媒體行銷,或曾負責機關對外文稿等尤佳(請附工作成果或作品)。 依中央研究院標準支薪,大學畢業:37,240元~48,600元;碩士畢業:新臺幣43,624元~55,080元;依專業能力與工作經歷敘薪,並適用勞動基準法。 |
聯絡方式 | 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機關、學術機構或法人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工作成果或作品及語文證明文件等佐證資料。 應徵注意事項: 一、符合資格者,請併附電子及紙本文件應徵。 (一)請將應備文件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13年12月3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郵寄11529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院本部秘書處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處媒體聯絡人」字樣。 (二)應備文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處媒體聯絡人—姓名」,將檔案合併成一份pdf後,請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以收件日為憑。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三、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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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30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輿情蒐集、匯報、研處,以及日常媒體聯繫。 二、宣傳推廣本院重要研究成果、政策或獎項資訊,形式包括自主採訪撰稿、發布新聞資料、辦理記者會、接洽媒體訪談、舉辦科普演講等。 三、參與公共事務協調,主辦促進公共形象之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備優良的中文寫作及外語溝通能力者尤佳(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邏輯清晰、熱於學習,對新事物有好奇心並積極求知。 三、能自律盡責獨立工作,於團隊合作中亦能展現助人精神。 四、具媒體或公關相關工作、承辦機關活動、新媒體行銷,或曾負責機關對外文稿等尤佳(請附工作成果或作品)。 依中央研究院標準支薪,大學畢業:37,240元~48,600元;碩士畢業:新臺幣43,624元~55,080元;依專業能力與工作經歷敘薪,並適用勞動基準法。
聯絡方式
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機關、學術機構或法人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工作成果或作品及語文證明文件等佐證資料。 應徵注意事項: 一、符合資格者,請併附電子及紙本文件應徵。 (一)請將應備文件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13年12月3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郵寄11529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院本部秘書處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處媒體聯絡人」字樣。 (二)應備文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處媒體聯絡人—姓名」,將檔案合併成一份pdf後,請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以收件日為憑。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三、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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