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 | 113/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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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比照講師級之資格聘任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
工作內容 | 1.南部院區教育推廣與觀眾友善服務(例如性平、樂齡、社區等)。 2.南部院區行銷宣傳與執行。 3.南部院區服務推廣之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教育、藝術史等相關科系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位證書,並具備博物館教育等專業知能為佳。 2.送審著作須為5年內碩士論文或最近5年內已發表專門著作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為3年內所發表(擇一為代表著作,專門著作須經審查制度程序完成審查通過並發表,須檢附審查及發表之證明文件)。 3.具有博物館教育推廣、影音設計、行銷宣傳等經驗者尤佳。 4.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團隊合作經歷者。 5.具備公文撰寫能力及採購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6.具備英、日、韓文或其他外國語言之運用能力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1.檢附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徵才公告附件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擬任專業人員申請表」,填妥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簽名後併同應徵資料寄送)。 (2)個人詳細履歷(包含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校及畢業年月)、碩士學位證書影本、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係外國學歷,須於面試前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3)專門著作須檢附審查及發表之證明文件。 (4)代表著作1篇,須為獨立創作,並得為碩士論文。 (5)參考著作如係數人合著,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部分,並由合著作者簽章證明(著作以外國語文撰寫者,應附中文提要) 2.申請方式: 請將上述相關履歷及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前寄(送)達至以下地址,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南院處助理研究員(比照講師級)」,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11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 高先生 收 3.申請注意事項: (1)本職務之聘期,初聘為一年,聘期屆滿經考核通過,予以續聘,考核不通過,不予續聘。 (2)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3)資格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將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不返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取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聯絡電話:高先生02-28812021#2501。 (4)本職務預計於113年12月3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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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無
職等
比照講師級之資格聘任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南部院區教育推廣與觀眾友善服務(例如性平、樂齡、社區等)。 2.南部院區行銷宣傳與執行。 3.南部院區服務推廣之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教育、藝術史等相關科系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位證書,並具備博物館教育等專業知能為佳。 2.送審著作須為5年內碩士論文或最近5年內已發表專門著作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為3年內所發表(擇一為代表著作,專門著作須經審查制度程序完成審查通過並發表,須檢附審查及發表之證明文件)。 3.具有博物館教育推廣、影音設計、行銷宣傳等經驗者尤佳。 4.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團隊合作經歷者。 5.具備公文撰寫能力及採購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6.具備英、日、韓文或其他外國語言之運用能力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徵才公告附件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擬任專業人員申請表」,填妥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簽名後併同應徵資料寄送)。 (2)個人詳細履歷(包含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校及畢業年月)、碩士學位證書影本、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係外國學歷,須於面試前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3)專門著作須檢附審查及發表之證明文件。 (4)代表著作1篇,須為獨立創作,並得為碩士論文。 (5)參考著作如係數人合著,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部分,並由合著作者簽章證明(著作以外國語文撰寫者,應附中文提要) 2.申請方式: 請將上述相關履歷及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前寄(送)達至以下地址,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南院處助理研究員(比照講師級)」,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11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 高先生 收 3.申請注意事項: (1)本職務之聘期,初聘為一年,聘期屆滿經考核通過,予以續聘,考核不通過,不予續聘。 (2)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3)資格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將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不返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取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聯絡電話:高先生02-28812021#2501。 (4)本職務預計於113年12月3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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