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技正
公告日 | 113/12/03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
工作內容 | 1.博物館機水電、消防、監控與門禁、安全維護與管理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者。 3.具機水電、安全維護及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4.需配合執行例假日博物館活動、加班或輪值者(平日可補休)。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南院處安全管理科電機工程職系技正」。 3.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陳小姐2881-2021轉2216。 4.本職務預計於114年1月16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技正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博物館機水電、消防、監控與門禁、安全維護與管理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者。 3.具機水電、安全維護及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4.需配合執行例假日博物館活動、加班或輪值者(平日可補休)。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南院處安全管理科電機工程職系技正」。 3.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陳小姐2881-2021轉2216。 4.本職務預計於114年1月16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