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03
刊登起迄日 113/12/02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職稱 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6、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工作內容 1.辦理污水下水道維護管理等計畫、設計、研究及執行等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土木、水利、河海、環工、電子、電機、機械、資工或資管等相關學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土木、水利、河海、環工、電子、電機、機械、資工或資管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ㄧ)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簡要自述內請敘明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等)、最高學歷證明書(如有改名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勿裝訂、勿貼標籤,於113年12月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依郵戳日期)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二)薪資標準: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三)甄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適者及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27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五)錄取名額: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備取2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性質相當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聯絡電話:03-303-3688 (分機3545) 水務局人事室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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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職稱

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污水下水道維護管理等計畫、設計、研究及執行等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土木、水利、河海、環工、電子、電機、機械、資工或資管等相關學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土木、水利、河海、環工、電子、電機、機械、資工或資管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ㄧ)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簡要自述內請敘明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等)、最高學歷證明書(如有改名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勿裝訂、勿貼標籤,於113年12月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依郵戳日期)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二)薪資標準: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三)甄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適者及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27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五)錄取名額: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備取2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性質相當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聯絡電話:03-303-3688 (分機3545) 水務局人事室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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