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科員
公告日 | 113/12/03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 |
工作內容 | 一、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駐外單位年度、專案計畫及行政業務。 三、國際文化領域訪賓接待。 四、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五、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應用能力從優考量。如另具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捷克語或日語等英語以外語言專長者亦從優考量(以上均須檢具語言能力檢測證明)。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24日出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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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駐外單位年度、專案計畫及行政業務。 三、國際文化領域訪賓接待。 四、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應用能力從優考量。如另具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捷克語或日語等英語以外語言專長者亦從優考量(以上均須檢具語言能力檢測證明)。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24日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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