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技佐
公告日 | 113/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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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動物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學術研討會及專題演講。 2、協助科技計畫執行與國會聯絡。 3、畜牧陳列館、圖書室、會議室管理及來賓參訪安排。 4、畜牧技術刊物及手冊編輯。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28 條第 1 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動物技術職系委任第 4 職等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動物科學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 113 年 12 月 16 日前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後,依序上傳所列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4)現職派令,及(5)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三、本案甄選正取 1 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甄審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聯絡電話(06)5911211 轉 2023 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佐
113/11/11~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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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學術研討會及專題演講。 2、協助科技計畫執行與國會聯絡。 3、畜牧陳列館、圖書室、會議室管理及來賓參訪安排。 4、畜牧技術刊物及手冊編輯。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28 條第 1 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動物技術職系委任第 4 職等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動物科學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 113 年 12 月 16 日前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後,依序上傳所列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4)現職派令,及(5)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三、本案甄選正取 1 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甄審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聯絡電話(06)5911211 轉 2023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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