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僱技佐
| 公告日 | 113/12/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 職稱 | 約僱技佐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4樓 |
| 工作內容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接管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須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地政、法、商、管理、社會科學學院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敬業且具有耐心,願配合必要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情形者。 |
| 聯絡方式 | 1.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填寫內容需完整並簽名) (2)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於113年12月16日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財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接管科),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鍾小姐(02-27814750分機1102)。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僱技佐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接管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地政、法、商、管理、社會科學學院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敬業且具有耐心,願配合必要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情形者。
聯絡方式
1.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填寫內容需完整並簽名) (2)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於113年12月16日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財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接管科),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鍾小姐(02-27814750分機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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