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醫師
公告日 | 113/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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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2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二)級至師(三)級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本市東區衛生所(401009 臺中市東區信義街142號) 本市南區衛生所(402332台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2樓) 本市北屯區四民衛生所(406048臺中市北屯區后庄路1062號) 本市神岡區衛生所(429015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2號) 本市霧峰區衛生所(413014 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之9號 ) 本市大安區衛生所(439001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 333號) 本市新社區衛生所(426017 臺中市新社區新社里興社街四段一號) 本市烏日區衛生所(414212 臺中市烏日區長樂街136號) 本市后里區衛生所(421209 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6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本市公共衛生及醫療等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醫學系以上學校畢業,領有醫師證書,以家醫科醫師為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
聯絡方式 | (一)后里區衛生所醫師職缺預計114年1月16日出缺。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及簡歷表(含600字之自傳)各乙份(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人事室項下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新進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使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2/post);現職醫事人員請另外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 (三)前項資料請郵寄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陳先生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4-25265394#5822,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臺中市〇〇區衛生所醫師」字樣。 (四)另請mail一份簡歷表電子檔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表格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人事室項下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外補人員簡歷冊」使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2/post) (五)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報名文件請用A4影本,證件不符者恕不受理,未獲錄取者個人資料如須寄回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以利作業。 (七)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各所各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各所各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人員如獲面試委員未達80分錄取標準,則不予錄取;如應徵人數不足得不足額錄取。 (八)錄取人員除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有案者,以師(二)級任用外,餘均先以師(三)級任用之。師(三)級人員如支領不開業獎金待遇約每月8~9萬;如不領不開業獎金改領服務獎勵金,平均約20萬左右。 (九)為符醫療法第18條規定,錄取遴聘者先擔任醫師職務3個月後,再視情況擔任醫療機構(衛生所)之負責醫師。 (十)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醫師
113/11/04~1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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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醫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二)級至師(三)級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本市公共衛生及醫療等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大學醫學系以上學校畢業,領有醫師證書,以家醫科醫師為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聯絡方式
(一)后里區衛生所醫師職缺預計114年1月16日出缺。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及簡歷表(含600字之自傳)各乙份(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人事室項下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新進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使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2/post);現職醫事人員請另外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 (三)前項資料請郵寄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陳先生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4-25265394#5822,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臺中市〇〇區衛生所醫師」字樣。 (四)另請mail一份簡歷表電子檔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表格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人事室項下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外補人員簡歷冊」使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2/post) (五)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報名文件請用A4影本,證件不符者恕不受理,未獲錄取者個人資料如須寄回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以利作業。 (七)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各所各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各所各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人員如獲面試委員未達80分錄取標準,則不予錄取;如應徵人數不足得不足額錄取。 (八)錄取人員除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有案者,以師(二)級任用外,餘均先以師(三)級任用之。師(三)級人員如支領不開業獎金待遇約每月8~9萬;如不領不開業獎金改領服務獎勵金,平均約20萬左右。 (九)為符醫療法第18條規定,錄取遴聘者先擔任醫師職務3個月後,再視情況擔任醫療機構(衛生所)之負責醫師。 (十)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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