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法官助理

公告日 113/12/03
刊登起迄日 113/12/02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新北市板橋區縣⺠⼤道2段7號3樓)
工作內容 依本院業務需求配置於智慧財產庭或商業庭辦理下列事項: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進行、程序重點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分析。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2.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碩士以上學位。 3.曾任法官助理2年以上之經歷。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止。 2.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3.報名地址:請郵寄至(22022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人事室,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法官助理」。 4.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623劉小姐或622馬小姐。 5.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試簡章,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 http://ipc.judicial.gov.tw/ 二、報名時應繳交證明文件: 「報名人員資料表」請以電腦繕打(請依該表範例所載格式繕打,免寄紙本),電子檔請傳送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人事室([email protected]),檔名及電郵主旨請註明姓名。其餘報名文件(詳簡章)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且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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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2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依本院業務需求配置於智慧財產庭或商業庭辦理下列事項: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進行、程序重點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分析。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2.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碩士以上學位。 3.曾任法官助理2年以上之經歷。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止。 2.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3.報名地址:請郵寄至(22022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人事室,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法官助理」。 4.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623劉小姐或622馬小姐。 5.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試簡章,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 http://ipc.judicial.gov.tw/ 二、報名時應繳交證明文件: 「報名人員資料表」請以電腦繕打(請依該表範例所載格式繕打,免寄紙本),電子檔請傳送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人事室([email protected]),檔名及電郵主旨請註明姓名。其餘報名文件(詳簡章)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且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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