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幫工程司
公告日 | 114/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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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8/04 ~ 114/08/11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工業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
工作內容 | 1.督導、帶班處理垃圾焚化設施操作相關業務(須輪班)。 2.垃圾焚化污染防制設施操作管理。 3.熱能回收發電操作管理。 4.垃圾焚化之運轉操作、污染防治及鍋爐、發電、儀表、電氣等設備之管理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不得高於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1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 本職務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十四(環保專業加給),且每月核發清潔獎金上限10,000元;另輪值中班支領夜點費300元、輪值夜班支領夜點費5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幫工程司
114/07/25~1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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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8/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8/04 ~ 114/08/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工業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督導、帶班處理垃圾焚化設施操作相關業務(須輪班)。 2.垃圾焚化污染防制設施操作管理。 3.熱能回收發電操作管理。 4.垃圾焚化之運轉操作、污染防治及鍋爐、發電、儀表、電氣等設備之管理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不得高於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1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 本職務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十四(環保專業加給),且每月核發清潔獎金上限10,000元;另輪值中班支領夜點費300元、輪值夜班支領夜點費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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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工程司
114/07/25~1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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