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03
刊登起迄日 113/12/03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660號。
工作內容 (一)服務中心(櫃檯)相關業務。 (二)人民陳情申訴業務(含電子郵件回覆、行政裁處、訴訟及債權等相關事項)。 (三)便捷貿e通關比對。 (四)兼辦本會輔助單位之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電機、電子或資訊相關科系及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3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660號中區監理處綜合業務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中區監理處綜合業務科約僱人員(A67042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遇跨年度時,113年底將依實際考核結果辦理續僱事宜)。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4)22500212葉先生。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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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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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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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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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中心(櫃檯)相關業務。 (二)人民陳情申訴業務(含電子郵件回覆、行政裁處、訴訟及債權等相關事項)。 (三)便捷貿e通關比對。 (四)兼辦本會輔助單位之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電機、電子或資訊相關科系及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3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660號中區監理處綜合業務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中區監理處綜合業務科約僱人員(A67042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遇跨年度時,113年底將依實際考核結果辦理續僱事宜)。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4)22500212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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