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04
刊登起迄日 113/12/03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無(支給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局重大案件列管及追蹤事宜。 (二)彙整本局施政成果。 (三)協辦採購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研考或採購工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且有資料可判斷工作性質者),註明聯絡電話,於113年1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填妥上傳上開資料(證書影本等相關附件資料請全部掃描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面試後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人報名或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並再公告;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報名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即解僱。 (四)約僱期間:自約僱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約僱薪點: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六)聯絡人員: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5135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3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無(支給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局重大案件列管及追蹤事宜。 (二)彙整本局施政成果。 (三)協辦採購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研考或採購工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且有資料可判斷工作性質者),註明聯絡電話,於113年1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填妥上傳上開資料(證書影本等相關附件資料請全部掃描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面試後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人報名或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並再公告;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報名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即解僱。 (四)約僱期間:自約僱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約僱薪點: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六)聯絡人員: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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