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助理員

公告日 113/12/04
刊登起迄日 113/12/04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工程用地取得之協議價購、徵收、撥用及地上物查估、補償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並具地政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及委任第2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具有良好工作態度、協調溝通、團隊合作及高度服務熱誠。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並得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助理員
113/11/15~1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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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工程用地取得之協議價購、徵收、撥用及地上物查估、補償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並具地政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及委任第2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具有良好工作態度、協調溝通、團隊合作及高度服務熱誠。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並得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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