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04
刊登起迄日 113/12/03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工作內容 【社會課課員之約僱職務代理人】 1.社會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前「送達」桃園市大園區公所人事室林小姐收【桃園市大園區田心里中正西路12號(聯絡電話:03-3867703分機282)】,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課員之職務代理人】。遞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自傳、相片) 履歷表下載路徑: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證件影本(含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2.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止)。當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應徵人員錄取後,得採分段簽約方式辦理,並視各階段工作情況辦理續約。 3.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約新台幣37,800元)。 4.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適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正取1名,備取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2)應徵人員所附證件不得有偽、變造等情事,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查辦,報名資格於事後發現不符者,雖經錄取,用人單位仍不予僱用,如已僱用者,予以解僱。 7.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2 林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610黃課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8~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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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3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社會課課員之約僱職務代理人】 1.社會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前「送達」桃園市大園區公所人事室林小姐收【桃園市大園區田心里中正西路12號(聯絡電話:03-3867703分機282)】,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課員之職務代理人】。遞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自傳、相片) 履歷表下載路徑: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證件影本(含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2.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止)。當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應徵人員錄取後,得採分段簽約方式辦理,並視各階段工作情況辦理續約。 3.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約新台幣37,800元)。 4.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適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正取1名,備取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2)應徵人員所附證件不得有偽、變造等情事,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查辦,報名資格於事後發現不符者,雖經錄取,用人單位仍不予僱用,如已僱用者,予以解僱。 7.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2 林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610黃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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