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轉譯人員

公告日 113/12/04
刊登起迄日 113/12/03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職稱 轉譯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工作內容 一、製作、核對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轉譯文字。 二、準備開庭之庭前作業、開庭時在庭旁聽、記錄。 三、與上述轉譯業務有關之事務性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若為大學法律系3年以上或非法律系3年以上但曾修習法律學分之學歷者尤佳),文筆流暢,思維清晰,能詳實轉譯,並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法院現職員工(含職代)不可參加。
聯絡方式 為辦理本院法庭錄⾳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本院業已將「114年度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 (案號:113ctd0830-1)相關資料公告於政府電⼦採購網網站(政府電⼦採購網-招標查詢(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 pkPmsMain=NzA3MzUzMjg=),亦可⾃⾏⾄臺灣橋頭地⽅法院網站 ttps://ctd.judicial.gov.tw/tw/lp-4591-281.html)或司法院網站(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4-1.html)下載,或是先電話聯繫承辦⼈後,⾄臺灣橋頭地⽅ 法院總務科免費索取報名簡章等資料(07- 6110030轉6407陳國華書記官 /或轉6659張家溱科⻑),並把握時間於⺠國113年12⽉16⽇下午17:30 下班前將報名資料以專⼈送達或寄送⾄本院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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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3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職稱

轉譯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製作、核對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轉譯文字。 二、準備開庭之庭前作業、開庭時在庭旁聽、記錄。 三、與上述轉譯業務有關之事務性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若為大學法律系3年以上或非法律系3年以上但曾修習法律學分之學歷者尤佳),文筆流暢,思維清晰,能詳實轉譯,並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法院現職員工(含職代)不可參加。

聯絡方式

為辦理本院法庭錄⾳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本院業已將「114年度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 (案號:113ctd0830-1)相關資料公告於政府電⼦採購網網站(政府電⼦採購網-招標查詢(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 pkPmsMain=NzA3MzUzMjg=),亦可⾃⾏⾄臺灣橋頭地⽅法院網站 ttps://ctd.judicial.gov.tw/tw/lp-4591-281.html)或司法院網站(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4-1.html)下載,或是先電話聯繫承辦⼈後,⾄臺灣橋頭地⽅ 法院總務科免費索取報名簡章等資料(07- 6110030轉6407陳國華書記官 /或轉6659張家溱科⻑),並把握時間於⺠國113年12⽉16⽇下午17:30 下班前將報名資料以專⼈送達或寄送⾄本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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