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3/12/04
刊登起迄日 113/12/03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號4樓)
工作內容 督導個管員輔導品質、藥癮個案毒品防制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大學以上畢業。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 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本職缺應徵資格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局官網下載填寫報名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報名個案管理督導甄選】,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應徵平台流程完成註冊),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線上應徵須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一份PDF檔): 1.報名表(需親簽)。 2.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專業證照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檢附在職/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6.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三)以上文件應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由本人簽章後掃描上傳,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如有虛偽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應徵者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均不予錄取。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五)聯絡電話:報名確認請洽(07)2111311轉306 謝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7)2111311轉522 王小姐。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薪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支給,個案管理督導按344薪點起薪,另發給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 四、甄試方式與程序:書面資歷審查,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書面審查結果、面試結果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五、錄取名額:個案管理督導正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本局得視甄試情形決定是否酌列備取名額。 六、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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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3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督導個管員輔導品質、藥癮個案毒品防制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大學以上畢業。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 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本職缺應徵資格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局官網下載填寫報名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報名個案管理督導甄選】,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應徵平台流程完成註冊),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線上應徵須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一份PDF檔): 1.報名表(需親簽)。 2.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專業證照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檢附在職/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6.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三)以上文件應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由本人簽章後掃描上傳,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如有虛偽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應徵者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均不予錄取。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五)聯絡電話:報名確認請洽(07)2111311轉306 謝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7)2111311轉522 王小姐。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薪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支給,個案管理督導按344薪點起薪,另發給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 四、甄試方式與程序:書面資歷審查,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書面審查結果、面試結果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五、錄取名額:個案管理督導正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本局得視甄試情形決定是否酌列備取名額。 六、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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