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業務助理(114年新增職缺)
公告日 | 11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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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
職稱 | 業務助理(114年新增職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板新給水廠水質水量保護區區域巡查、回饋金計畫管理等相關業務。 2.辦理保護區境內工程: (1)辦理土木、建築或道路、橋梁之新建、拓寬及改建工程施工督導、品質查證、施工查驗等業務作業。 (2)辦理各項工程之督導、管考、保固業務等業務。 (3)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資訊、電機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土木、資訊、電機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
聯絡方式 | 1.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影本(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於113年12月11日下午5點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工務課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業務助理」字樣) , 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606 廖小姐。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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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114年新增職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板新給水廠水質水量保護區區域巡查、回饋金計畫管理等相關業務。 2.辦理保護區境內工程: (1)辦理土木、建築或道路、橋梁之新建、拓寬及改建工程施工督導、品質查證、施工查驗等業務作業。 (2)辦理各項工程之督導、管考、保固業務等業務。 (3)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資訊、電機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土木、資訊、電機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1.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影本(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於113年12月11日下午5點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工務課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業務助理」字樣) , 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606 廖小姐。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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