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校聘校安人員
| 公告日 | 113/12/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
| 職稱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校聘校安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 |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工作。 二、擔任校安中心值班,接聽校安電話,處理緊急突發事件及實施校安通報。 三、負責學生生活管理、輔導、關懷與照顧。 四、辦理學生生活輔導有關業務(如學生宿舍管理、學生藥物濫用防制、防制暴力霸凌、交通安全、友善校園、校園防災、校園安全等工作)。 五、辦理軍訓工作有關業務(如軍訓教育、後勤、教育、人事、上級訪視等) 六、辦理相關綜合業務(如網路資訊維護、工讀生管理、高教深耕計畫執行)。 七、辦理(協辦)指派學校重大師生集會、慶典活動。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軍訓教官或軍職退伍尤佳 三、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含MS Office各種應用軟體操作)。 四、須具備國、台語聽、說能力。 五、具溝通協調、分析、創新及規劃之能力與高度之服務熱忱。 六、具教育部校園安全人員儲備培訓合格證書尤佳,若無可先用後訓,2年內應取得證書。 |
| 聯絡方式 | 一、本校視報名情形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二、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規定支給(每月薪酬約新台幣32,752元/大學學歷、34,888元/碩士學歷),擔任校安中心值勤另支值勤費。 三、報名表件: (一)簡歷表(含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學歷、經歷、本人近三月照片、聯絡電話等)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者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三)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如未檢附者視同資料不齊全)。 (四)如有與本案應徵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及證明文件(請於履歷表中簡明扼要摘列)。 四、請檢齊報名表件,以適當大小紙袋裝封,封面註明「應徵學務處校聘校安人員」,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zpCpj8mPvZM4xVoy6)填寫報名表, 並於民國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本校人事室收,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合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合者及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聯絡電話: 1.用人單位:06-2110900轉(分機321),校安中心(吳督導)。 2.收件單位:06-2110900轉(分機614),人事室(郭小姐)。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試用期間3個月),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候用期間以3個月為原則)。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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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職稱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校聘校安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工作。 二、擔任校安中心值班,接聽校安電話,處理緊急突發事件及實施校安通報。 三、負責學生生活管理、輔導、關懷與照顧。 四、辦理學生生活輔導有關業務(如學生宿舍管理、學生藥物濫用防制、防制暴力霸凌、交通安全、友善校園、校園防災、校園安全等工作)。 五、辦理軍訓工作有關業務(如軍訓教育、後勤、教育、人事、上級訪視等) 六、辦理相關綜合業務(如網路資訊維護、工讀生管理、高教深耕計畫執行)。 七、辦理(協辦)指派學校重大師生集會、慶典活動。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軍訓教官或軍職退伍尤佳 三、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含MS Office各種應用軟體操作)。 四、須具備國、台語聽、說能力。 五、具溝通協調、分析、創新及規劃之能力與高度之服務熱忱。 六、具教育部校園安全人員儲備培訓合格證書尤佳,若無可先用後訓,2年內應取得證書。
聯絡方式
一、本校視報名情形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二、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規定支給(每月薪酬約新台幣32,752元/大學學歷、34,888元/碩士學歷),擔任校安中心值勤另支值勤費。 三、報名表件: (一)簡歷表(含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學歷、經歷、本人近三月照片、聯絡電話等)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者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三)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如未檢附者視同資料不齊全)。 (四)如有與本案應徵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及證明文件(請於履歷表中簡明扼要摘列)。 四、請檢齊報名表件,以適當大小紙袋裝封,封面註明「應徵學務處校聘校安人員」,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zpCpj8mPvZM4xVoy6)填寫報名表, 並於民國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本校人事室收,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合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合者及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聯絡電話: 1.用人單位:06-2110900轉(分機321),校安中心(吳督導)。 2.收件單位:06-2110900轉(分機614),人事室(郭小姐)。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試用期間3個月),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候用期間以3個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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