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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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職稱 | 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4樓(近捷運昆陽站)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QMS/QSD/GDP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專題研究計畫、一般公文及其他行政庶務等。 (三)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 (二) 醫藥、生物科技、生物工程、生命科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 具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 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聯絡方式 | (一) 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聯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4樓 杜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品質監督管理組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 (二)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三)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備取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約44,280元)。 (五)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六) 聯絡人:杜小姐02-27877196。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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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QMS/QSD/GDP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專題研究計畫、一般公文及其他行政庶務等。 (三)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 (二) 醫藥、生物科技、生物工程、生命科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 具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 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聯絡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聯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4樓 杜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品質監督管理組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 (二)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三)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備取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約44,280元)。 (五)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六) 聯絡人:杜小姐02-2787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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