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約僱助理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30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約僱助理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1.北區管理中心基隆港辦事處(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樓)。 2.本職缺視情況配合支援台北港辦公室之勤務(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2F)。
工作內容 1、辦理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報驗、查驗(書面審查、臨場查核、抽樣檢驗)、發證等業務。 2、辦理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中文標示不合格補正案審查。 3、辦理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查驗庶務性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 農林漁牧、公共衛生、獸醫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具專科以上學位者。 2、熟悉食品衛生及藥物相關法規或熟悉儀器分析或食品衛生檢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備適當英文能力。 4、認真當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11月15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專科以上全部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述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約僱助理」,逕寄至20024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樓 食品藥物管理署張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2-8978-8420。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格、未錄取者或甄審結果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3.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5.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 6.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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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30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約僱助理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報驗、查驗(書面審查、臨場查核、抽樣檢驗)、發證等業務。 2、辦理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中文標示不合格補正案審查。 3、辦理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查驗庶務性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 農林漁牧、公共衛生、獸醫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具專科以上學位者。 2、熟悉食品衛生及藥物相關法規或熟悉儀器分析或食品衛生檢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備適當英文能力。 4、認真當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11月15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專科以上全部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述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約僱助理」,逕寄至20024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樓 食品藥物管理署張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2-8978-8420。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格、未錄取者或甄審結果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3.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5.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 6.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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