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錄事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30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職稱 | 錄事 |
職系 | 司法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本院:嘉義市林森東路282號 簡易庭: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之1號 |
工作內容 | 擔任司法行政相關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身心障礙之身分。 (五) 熟悉Word、Excel及中文電腦打字等相關文書作業者為佳。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05)2783671分機6517李科員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止,採通訊報名(恕不受理親送),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地址:請郵寄至『600249嘉義市林森東路282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人事室李科員收』,請註明「甄選錄事」。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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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30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職稱
錄事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擔任司法行政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身心障礙之身分。 (五) 熟悉Word、Excel及中文電腦打字等相關文書作業者為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5)2783671分機6517李科員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止,採通訊報名(恕不受理親送),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地址:請郵寄至『600249嘉義市林森東路282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人事室李科員收』,請註明「甄選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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