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幫工程司
公告日 | 11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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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交通技術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本處運籌管理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2.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158侯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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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本處運籌管理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2.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158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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