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
約用人員(校警)
公告日 | 113/12/0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校警)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基本薪津依據「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支給, 按月支薪:含機關補助勞健保費、勞退準備金。 第一級 28590元 (國中以下學歷起薪) 第二級 28780元 (高中職學歷起薪) 第三級 29500元 (大專以上學歷起薪) (註:隨勞動部公告之基本數額調整) 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 地址:324001桃園市平鎮區中原路88號 |
工作內容 | 1. 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視及開關行政辦公室及教室門窗與電源、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上下學導護工作、來賓通報及導引、簽收包裹信件及寄放物品通知等。 2. 校園環境維護、校狗餵食與照顧、偶發事件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任務等。 |
資格條件 | (一) 基本資格 1. 具簡單書寫能力者。 2. 曾擔任警衛或保全者尤佳。 3. 可配合學校活動彈性調整上班值勤。 (二)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應注意事項:1.本次甄選免收報名費。2.報名地點:新榮國小二樓總務處。 3.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表格)及切結書,並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1份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件。 (3)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4)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 (5)專業證照或證書(無則免付) 二、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甄選方式及期程,請詳閱簡章(或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szps.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529)。 四、聯絡人:總務處張主任、張組長,聯絡電話:03-2806200 轉510或520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
職稱
約用人員(校警)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視及開關行政辦公室及教室門窗與電源、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上下學導護工作、來賓通報及導引、簽收包裹信件及寄放物品通知等。 2. 校園環境維護、校狗餵食與照顧、偶發事件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任務等。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1. 具簡單書寫能力者。 2. 曾擔任警衛或保全者尤佳。 3. 可配合學校活動彈性調整上班值勤。 (二)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注意事項:1.本次甄選免收報名費。2.報名地點:新榮國小二樓總務處。 3.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表格)及切結書,並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1份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件。 (3)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4)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 (5)專業證照或證書(無則免付) 二、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甄選方式及期程,請詳閱簡章(或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szps.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529)。 四、聯絡人:總務處張主任、張組長,聯絡電話:03-2806200 轉510或520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