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專員

公告日 113/12/05
刊登起迄日 113/12/04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職稱 專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9樓)
工作內容 1.辦理土地登記案件審查。 2.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3.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經銓敘部審定薦任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4.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能力具中上程度,了解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5.熟稔地政業務,具審查登記工作3年以上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遲到者視為放棄,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2-23062122轉511,承辦人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專員
113/11/06~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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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職稱

專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土地登記案件審查。 2.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3.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經銓敘部審定薦任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4.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能力具中上程度,了解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5.熟稔地政業務,具審查登記工作3年以上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遲到者視為放棄,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2-23062122轉511,承辦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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