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技士
公告日 | 11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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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中央氣象署數值資訊組) |
工作內容 | 1.機房電力和空調系統規劃、管理與維護。 2.機房電力和空調委外維護案之招標作業和督導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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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機房電力和空調系統規劃、管理與維護。 2.機房電力和空調委外維護案之招標作業和督導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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