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技士

公告日 113/12/05
刊登起迄日 113/12/04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中央氣象署數值資訊組)
工作內容 1.機房電力和空調系統規劃、管理與維護。 2.機房電力和空調委外維護案之招標作業和督導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機房電力和空調系統規劃、管理與維護。 2.機房電力和空調委外維護案之招標作業和督導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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