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0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9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8號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教職員工勞、健保之加保、退保、變更申請等事項。 二、編造財產目錄及財產增減表(月報)。 三、辦理財產及物品登記、保管、撥補及定期盤點等事項。 四、辦理財產毀損及報廢事項及保管其他有關財產(動產)事項。 五、會議室、校史室、自助影印室等會議或公共空間借用管理。 六、全校鑰匙管理、影印室影印卡代售。 七、用水用電節能管理、申請、填報。 八、教職員停車(收費)調查及停車證製作(每學年初)。 九、班級冷氣使用管理(高溫月份)。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積極、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佳,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6.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並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無則免附)。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6日(五)16時前掛號郵寄或親(送)達本校,寄送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8號,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人事室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信封請加註「應徵職務代理約僱5等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113年12月錄取通知之翌日)起至113年5月26日止(公務人員病假延長病假缺,視需求得延長),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7,800元。 (三)聯絡電話:(02)26701461分機501 汪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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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職員工勞、健保之加保、退保、變更申請等事項。 二、編造財產目錄及財產增減表(月報)。 三、辦理財產及物品登記、保管、撥補及定期盤點等事項。 四、辦理財產毀損及報廢事項及保管其他有關財產(動產)事項。 五、會議室、校史室、自助影印室等會議或公共空間借用管理。 六、全校鑰匙管理、影印室影印卡代售。 七、用水用電節能管理、申請、填報。 八、教職員停車(收費)調查及停車證製作(每學年初)。 九、班級冷氣使用管理(高溫月份)。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積極、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佳,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6.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並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無則免附)。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6日(五)16時前掛號郵寄或親(送)達本校,寄送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8號,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人事室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信封請加註「應徵職務代理約僱5等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113年12月錄取通知之翌日)起至113年5月26日止(公務人員病假延長病假缺,視需求得延長),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7,800元。 (三)聯絡電話:(02)26701461分機501 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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