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
組員
公告日 | 11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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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西門捷運站5號出口) |
工作內容 | 一、業務組委外人力採購及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二、光復廳場地租借與演出合辦業務。 三、舞蹈藝術節、論壇等採購履約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文字能力佳、電腦Word、Execl及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具備活動辦理或場地管理及採購實務經驗者,有採購證照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開啟同意,請先校對「個人簡歷」是否正確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必填)後再點選「我要應徵」,點選後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附件處,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又如面試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四、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劉組長、聯絡電話02-23813137轉101。 五、本案承辦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轉33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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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業務組委外人力採購及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二、光復廳場地租借與演出合辦業務。 三、舞蹈藝術節、論壇等採購履約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文字能力佳、電腦Word、Execl及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具備活動辦理或場地管理及採購實務經驗者,有採購證照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開啟同意,請先校對「個人簡歷」是否正確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必填)後再點選「我要應徵」,點選後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附件處,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又如面試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四、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劉組長、聯絡電話02-23813137轉101。 五、本案承辦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轉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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