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
公告日 | 11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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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段313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辦學生就學貸款業務。 (二)協辦學生社團活動業務、工讀生申請、班級幹部登記及證明書核發等業務。 (三)協辦學生技術士技能檢定、全國技藝(能)競賽等相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未具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或因前開行為經認定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且於該管制期間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四)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資訊應用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至國立員林⾼級農工職業學校網⾴本甄選簡章公告(https://www.ylvs.chc.edu.tw)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依簡章規定檢齊表件及證件資料於113年12⽉16⽇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注意:非郵戳為憑)國立員林⾼級農工職業學校⼈事室收,並請於封套上註明「應徵約僱技佐職務代理⼈」,證件不⿑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約僱期間之報酬待遇,以約僱4等250薪點計酬(折合月薪33,750元)。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校技佐列管114年度普考分發期間所遺職務,代理原因消失,代理人應無條件接受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三)連絡電話:04-8360105#502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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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協辦學生就學貸款業務。 (二)協辦學生社團活動業務、工讀生申請、班級幹部登記及證明書核發等業務。 (三)協辦學生技術士技能檢定、全國技藝(能)競賽等相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未具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或因前開行為經認定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且於該管制期間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四)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資訊應用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意者請至國立員林⾼級農工職業學校網⾴本甄選簡章公告(https://www.ylvs.chc.edu.tw)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依簡章規定檢齊表件及證件資料於113年12⽉16⽇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注意:非郵戳為憑)國立員林⾼級農工職業學校⼈事室收,並請於封套上註明「應徵約僱技佐職務代理⼈」,證件不⿑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約僱期間之報酬待遇,以約僱4等250薪點計酬(折合月薪33,750元)。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校技佐列管114年度普考分發期間所遺職務,代理原因消失,代理人應無條件接受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三)連絡電話:04-836010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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