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0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4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東光路199號。 |
工作內容 | 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且未曾受刑事處分者。 (三)資格條件詳見甄選公告,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klp.moj.gov.tw/)e公佈欄自行下載。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書表: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klp.moj.gov.tw/)e公佈欄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附下列證明文件,必要時,本監得請求查驗正本。各證明文件請按次序排列如下,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如有使用非本監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資料遺漏、不齊者,概不受理。資料不全(如未提供簡要自述,未提供聯絡電話或手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不實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1、報名表1份 (請自行粘貼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彩色脫帽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2、簡要自傳1份。 3、切結書1份。 4、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 5、男性請註明兵役狀況(未役、免役、役畢),免役或役畢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者免附)。 6、如有其他戒護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無者免附)。 7、體檢表1份請於錄取後,通知報到時繳交,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自113年12月4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相關表件至遲應於113年12月13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逾期不受理(非以郵戳為憑),如以平信寄送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專案約僱人員甄選」,逕寄本監人事室(201005基隆市東光路199號)。 (四)錄取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支給,五等280薪點至30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 37,800元至40,500元)起敘並依「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辦理敘薪及考核事項。 (五)報名及甄選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監人事室詢問(電話:02-24651146轉238或02-2465115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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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4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且未曾受刑事處分者。 (三)資格條件詳見甄選公告,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klp.moj.gov.tw/)e公佈欄自行下載。
聯絡方式
(一)報名書表: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klp.moj.gov.tw/)e公佈欄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附下列證明文件,必要時,本監得請求查驗正本。各證明文件請按次序排列如下,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如有使用非本監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資料遺漏、不齊者,概不受理。資料不全(如未提供簡要自述,未提供聯絡電話或手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不實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1、報名表1份 (請自行粘貼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彩色脫帽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2、簡要自傳1份。 3、切結書1份。 4、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 5、男性請註明兵役狀況(未役、免役、役畢),免役或役畢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者免附)。 6、如有其他戒護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無者免附)。 7、體檢表1份請於錄取後,通知報到時繳交,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自113年12月4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相關表件至遲應於113年12月13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逾期不受理(非以郵戳為憑),如以平信寄送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專案約僱人員甄選」,逕寄本監人事室(201005基隆市東光路199號)。 (四)錄取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支給,五等280薪點至30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 37,800元至40,500元)起敘並依「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辦理敘薪及考核事項。 (五)報名及甄選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監人事室詢問(電話:02-24651146轉238或02-246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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