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專員
公告日 | 11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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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5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6號3樓) |
工作內容 | 1、規劃本局活動推廣與行銷策略。 2、活動專案之設計及品質管控等。 3、其他臨時交辦專案或事項。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大學以上學歷。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4、 對青年網路文化有強烈興趣,並曾具新聞聯絡或大型活動辦理等相關工作經驗。 5、 能獨立作業並具團隊合作精神。曾任主管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影本、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影本)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另為配合新北市臉部平權運動,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青年局人事管理員巫先生(聯絡電話:02-29578510分機13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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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規劃本局活動推廣與行銷策略。 2、活動專案之設計及品質管控等。 3、其他臨時交辦專案或事項。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大學以上學歷。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4、 對青年網路文化有強烈興趣,並曾具新聞聯絡或大型活動辦理等相關工作經驗。 5、 能獨立作業並具團隊合作精神。曾任主管者尤佳。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影本、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影本)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另為配合新北市臉部平權運動,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青年局人事管理員巫先生(聯絡電話:02-29578510分機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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