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專員
| 公告日 | 113/12/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5 ~ 113/12/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法制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 工作內容 | 1.法律諮詢、參加訴訟及調解出席。。 2.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統計及法規宣導。。 3.協助辦理本院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 4.本院對外簽訂契約之協助或研處。 5.法規之制訂、簽訂、報核、發布、轉頒契約、協定之協助與研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法律學系畢業,並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法制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4. 通過律師考試及格 5. 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7. 熟悉醫療法、專利法等相關法規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聯絡方式 |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113年12月5日至113年12月16日。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 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職缺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 徵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報名應徵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臺北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院招募網站下 載填寫)。 (2) 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各級學歷證書影本。 (4)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現職派令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 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9)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10)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 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甄選程序: (1)逾期、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者,均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劃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28712121-8630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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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法律諮詢、參加訴訟及調解出席。。 2.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統計及法規宣導。。 3.協助辦理本院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 4.本院對外簽訂契約之協助或研處。 5.法規之制訂、簽訂、報核、發布、轉頒契約、協定之協助與研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法律學系畢業,並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法制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4. 通過律師考試及格 5. 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7. 熟悉醫療法、專利法等相關法規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113年12月5日至113年12月16日。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 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職缺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 徵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報名應徵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臺北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院招募網站下 載填寫)。 (2) 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各級學歷證書影本。 (4)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現職派令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 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9)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10)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 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甄選程序: (1)逾期、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者,均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劃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28712121-8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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